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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3        阅读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23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型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二)项目面向

1. 重点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 优秀青年项目面向省属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 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

4.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三)项目任务

1. 重点项目:围绕学科前沿、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课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2. 优秀青年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服务社会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现实需求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3. 一般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4.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四)项目要求

1. 创新引领。项目应充分体现创新性。

(1)研究内容创新:项目应立足本研究领域前沿,具有较大创新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创新: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

(3)研究机制创新:项目研究应与人才培养、团队和平台建设等紧密结合,在项目研究、运行机制等方面有创新。

2. 社会服务。项目研究应紧扣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种业、健康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公共安全和科技服务业等。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对策研究,主要包括:湖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建设“制造强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和“互联网+”等。

3. 科教融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

(1)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2)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和本科生,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教师成长成材。

4. 成果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具有可转化性,能向现实生产力和教育教学转化。

(1)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观点、新体系,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进步。

(2)项目研究成果应能向专业教学和课程内容转化,要服务于教育教学,有利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注意事项

(1)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包括往年没有结题的项目)。 已撤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 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2016年1 月1 日未满40 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 岁。

(4)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社科6万)、优秀青年项目不超过6万元(社科4万),一般项目为1万元(社科0.5万)。

(5)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

(6)申请书中的“BOB科研管理部门审查以及经费配套意见”,请按照BOB提供的模板填写(见附件)。

(7)请勿修改申报表的格式,否则提交申请表系统不能自动解析,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附件不得超过20页。

(8)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9)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项目通过BOB评审后再交),作为附件报送。

三、项目申报

1. 各BOB(部、中心)的项目申报限额请见附表。各BOB(部、中心)根据学科、学位点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

2. 高级职称、曾获得教育厅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一般项目;获得过重点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优秀青年项目或重点项目。

3. 各BOB(部、中心)要从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要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方案,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4、请项目申请人由所在院部集中统一联系科技处分配申报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导出申请书(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5、时间安排:

(1)6月10日(星期日)前,各BOB(部、中心)将本单位老师项目申请书(含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定选一般项目、备选一般项目)(一份)及其电子版(以申请者姓名命名)、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BOB签字盖章)及其电子版报材料统一报科技处。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2)6月16日(星期四)以前,BOB统一组织函评与会议评审,确定推荐上报项目。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6月20日(星期一),项目评审结果在BOB网站公示。

(4)6月24日(星期五)前,各项目负责人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到科技处。

(5)6月28日,材料上报教育厅。

由于是系统填报,请大家尽量提前完成,以免系统拥挤,影响申报。项目在系统提交以后,可以在系统里面进行人员超限检查,经BOB科技处审核后,导出带水印和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并打印。

6. 联系人:唐友良,电话:0731-58683909,邮箱:hngcxykjc@yeah.net,QQ群:276921249

附件:

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校内推荐方案.doc

2016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pdf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pdf

BOB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及经费配套意见(模版).doc

教育厅在研项目表.xls

优秀青年项目申报表模板.docx

科技处

2016年6月2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8683584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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